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的考生: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办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市级的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