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大队、区小队是地方部队,由脱产民兵组成。 2、负责武装保卫本县区,训练民兵、配合主力作战,必要时升级为主力部队。 3、一县之内最少编一个大队,辖数个中队(或小队)人员通常数百人,过千人一般就编成县独立团了。 4、区内一般编为中队或小队,人数在30—150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