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7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7%。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96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同意股数 11,7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