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2.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3. 第三条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
.4. 第四条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
5.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