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第一次正式使用公务员,是在1993年10月1日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走过了20余年。从1993年到1997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全面实施的阶段。原人事部出台了多个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相配套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包括公务员录用、考核、晋升、工资保险福利、交流、辞职辞退、退休等内容,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值得一提的是,公务员的晋升打破“论资排辈”,辞职、辞退制度让公务员可以有进有出。到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开始实施,公务员管理迈向法制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