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继承。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
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继承变更手续:
1、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2、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代表的需要到所在地区的工商局办理,资料包括: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
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
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证件相片。
以及前置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