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国土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2017年改革到位的。整合了农业、林业、房管及国土资源局的草原、林权、房权、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在国土资源局挂牌不动产登记局,设专职副局长管理不动产登记事务,为行政编制,公务员。在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不动产登记、确权、管理等具体业务。
2、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由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改革完成,在此次改革中不会有大的变化,只是其挂牌的国土资源局改名为自然资源局,其他保持不变。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划分为公益一类,其职能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4、不动产登记中心虽然依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但目前仍未参公,至于以后参公不参公,要根据新的改革要求,将公务员登记管理职能划分到组织部门之后,统一整肃公务员登记和管理,以及参公单位的审批工作,估计参公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