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