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已于2015年实施,2015年制定了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都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4年12月,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与职务级别直接挂钩,往往面临晋升通道狭窄等困境,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这一改革,为基层公务员打破成长的天花板,提供了新的职业发展空间。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要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与尊严。拓展资料: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如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