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我街道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特征,为完善全区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街道各办、各中心、各社区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时点、对象、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金川路街道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在金川路街道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金川路街道辖区短期停留的区域外人员。
普查内容:普查的内容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表式
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街道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街道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或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街道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四、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五、普查的组织实施
金川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抽调参与普查的部门人员多、工作难度大。全街道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统一领导
成立金川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强化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二)分级负责
各社区应设立人口普查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协助街道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动员,普查数据处理,并组织力量完成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
(三)分工协作
街道各办各中心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街道党建办宣传口负责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及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街道综治中心协调金川路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协助开展登记对象身份信息比对工作,协调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户籍方面的工作。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开展普查登记阶段与社保、计生相关的死亡、出生人口信息行政记录比对工作。街道综合办财务口负责协助做好街道本级普查工作经费保障,指导及监督街道本级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其他业务口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四)共同参与
街道各办、各中心、各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配合完成普查工作。
六、普查的主要工作阶段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0年2月-2020年10月)。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七、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街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査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街道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此次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街道社区普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社区普查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各阶段工作要求,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街道纪工委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问责处理。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街道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