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许可。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甚至没有条款对政府向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验收做出常态化要求,对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名单的企业也只是提出开展审核的要求,法理上讲企业可以自行验收审核效果,但现实操作中不是这样,往往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委托选定的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验收工作,但这种机制导致了咨询机构联合企业蒙骗对企业实际情况不了解的专家,根本无法公正客观务实地评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成效,使得验收工作大多沦为了脱离现实的报告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