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2、学术水平:
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