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人在确定选题以后,根据市场论证,便会对制作电视剧所需要的费用进行成本预算,通过成本预算制片人大致可以知道拍摄某部电视剧所需要的制作费用是多少,由此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同时这也将成为制片人筹集资金的重要依据,他经常会在自己的项目策划书中通过投入成本与可能获取利润的比较,使投资人把钱投到这个项目上来。
一、成本预算的原则
电视剧制片人在对电视剧制作成本进行预算的时候,可能会有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尽可能地把成本算得很高,以求从投资人那里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另一倾向则故意把成本算得很低,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取得投资人的信任,让他们相信这是一项风险很小却是有利可图的投资。一般说来,制片人都希望自己手头有更多的钱,但是要想从投资人那里找到钱却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尽管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拍摄电视剧是有利可图的投资,但同时这里面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一部成功的电视剧可能创造数亿元的商业利润(譬如电视剧《康熙帝国》的广告收入达三亿多人民币),但也可能最后颗粒无收。所以现实而合理的成本预算也就显得特别重要。
企业生产的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如果完全从商业的角度来考虑,拍摄电视剧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最大化的商业利润。在我国,影视剧并没有完全被看作商品,电视剧生产也不是完全的商业行为,而经常带着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所以追求商业利润虽然是电视剧生产的重要目的,但不是惟一的目的,电视剧生产不得不在二者之间寻找契合点,所以追求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和最大化的商业利润应该是电视剧生产者追寻的真正目标。
无论从投资人或制片人的角度,当然都希望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利润。在电视剧的生产实际中,由于各人的思维方式和经营理念不同,运作方式也不一样。有些制片人总是想方设法降低成本,甚至不惜牺牲电视剧的艺术质量,他们用最低的价格请来最没有价值的导演和演职员,搭成草台班子,运作过程也极不规范,该搭的景不搭,绞尽脑汁把剧本中那些花钱的场景或内容省略掉,甚至连演员的服装也不愿意准备。也有的制片人花钱大手大脚,根本就不考虑制作成本,也不去想最后是否能够收回成本或者创造利润。这两种方式都是违背商业规则的。
在经济学上,企业从销售其产品中得到的货币量称为收益,企业为购买投入所支付的货币量称为总成本,而利润则是企业总收入减其总成本,这就是:利润=总收益-总成本。从这样的角度看,电视剧生产所获得的利润是等于销售电视剧及相关产品所获得的全部货币量减去生产和销售电视剧及相关产品所投入的全部货币量。譬如一部电视剧的销售总收益为3千万元,而为生产和销售这部电视剧所投入的货币量为2千万元,那么它的利润为1千万元,利润率为50%。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利润是追求的目的,而成本投入则是方式和途径,商家正是通过投入来实现利润的。要想创造利润,无非有两个途径,一是增加收益,二是降低成本。一方面,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成本越低,利润就越高。但另一方面,成本与收益又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虽然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资金的投入与收益并不完全是正比的,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入货币量越大,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也会越多。
电视剧作为精神产品,比物质产品相比,更有独自的商业特性。
首先,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品质上而不是在量上。我们可以把汽车制造与电影和电视剧的生产来进行比较,假设国内生产一辆某种型号中档小轿车的成本为10万元人民币,那么投入1千万元的货币量,就能生产出100辆轿车,即便生产更为高档的轿车,其成本也不会高出很多倍。而生产一部同样90分钟的电影,既可以投入10余万元,也可以投入数亿元。同样是90分钟的1集电视剧,在美国要花费100万美元,而在国内通常只需要15至30万人民币,折合人民币约1.8至3.6万美元。就汽车的制造而言,投入成本越高,其功能和质量也越好,而就影视剧的生产来说,每集花费100万美元拍出来的片子未必就能比花1万美金拍出来的片子会更好,所以在影视剧的生产中经常会这样的现象,那些投入很高的电影或电视剧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时还不如那些低成本拍摄出来的影视剧,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电视剧作为精神产品,它是无形的,它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因为销售量的增加而有所损耗。对汽车制造商而言,他的汽车卖出去一辆就会少一辆,而每生产一辆小轿车,都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利润的增加通常是通过产量的增加来实现的。而电视剧因为实际上出卖的只是播映权的转让,并不是以物的形式来体现,就某部电视剧的销售而言,发行量越大,收益越高,而发行量的大小与成本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说其成本并不因为发行量的增加而有所提高。假设一部投资400万的电视剧在二级市场发行10家电视台即可收回成本,那么发行20家,其利润率就可能达到100%(事实上每家电视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譬如在上海每集的价格为3至5万之间,而在边远省份每集价格仅为1至2千元),倘若还能在三级市场和四级市场发行,或打进海外市场,那么其利润率就可能达到百分之几百,而每增加一次发行,最多不过需要增加一份价格数百元的拷贝及必要的发行费用而已。
第三,电视剧作为艺术产品,与电影一样,它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心灵,容易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由此不仅可以衍生出相关产品,还可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它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难以估量的。譬如电视剧《西游记》的成功使许多拍摄景地都成为了旅游热点,《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成功更使无锡等影视基地成为了著名的旅游景点,并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也正是许多地方政府曾经热衷于建造影视基地的原因。由于电视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所以在电视剧制作中,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关键并不在于成本的大小,而在于成本投入之后所产生的效益。倘若多投入一分成本能产生二分乃至更高的效益,那么投入再多也是值得的。相反,倘若压低成本会导致收益的大幅度下降甚至可能导致血本无归,那么这样的投资也只能是失败的。事实上,在电视剧的投资上总是机会与风险共存,既可能赢得暴利,也可能血本无归,所以我们更应该看重的是投资所产生的效益,而不是成本本身。
一般说来,成本预算要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 可行性原则
成本预算应该是切实可行的,这一方面要求制片人尽可能地对各部门在电视剧制作和销售过程中的所发生的费用有所了解并进行精确的计算;另一方面制片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使预算方案切合实际。
(2) 均衡性原则
制片人在制订预算方案时首先要把注意力放在那些对电视剧质量及市场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去出上,如包括在剧本方面的花费以及包括主要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酬金等;另一方面也要努力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之间的关系,保持剧组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可控性原则
在电视剧运作中,制片人作为成本控制主体应对其成本控制效果承担责任。为了合理反映成本控制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其成本控制对象应有可控成本。一般来说,可控成本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 成本控制主体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在事前知道将发生哪些费用。
b) 成本控制主体能够对发生的耗费进行计量。
c) 成本控制主体能够对发生的耗费加以限制和调整。
凡是不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成本一般为不可控成本。但是,成本控制主体发生的某些无法限制和调整的成本,如果能够对其准确计量,并以此确定成本计划,使其实际发生数与计划数能够绝对保持一致,则可以将这些成本视为可控成本。
也就是说,对于制片人来说,预算方案中的任何一项支出都是自己所能控制和把握的,否则预算方案的可靠性就会受到质疑。譬如制片人如果没有国外拍摄的经验,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就没法对国外发生的成本做出预算,因为他对国外拍摄所发生的费用不了解,也根本没法进行计量。在这种情况做出的预算方案就是不可靠的,因为他没法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算和控制。
二、电视剧创造的收益及利润
要编制成本预算表,先要对电视剧所能创造的收益进行预测,通俗地说,制片人要知道拍摄电视剧到底能赚多少钱,才能最终确定投多少钱来拍这部戏。那么电视剧到底能从哪些方面获得收益呢?
(一)电视剧创造的产品及其赢利方式
在国内,大多数制片人只是想着通过发行渠道把电视剧播放权卖出去,这几乎是他们惟一的赢利方式,事实上,电视剧能创造多种产品而且有更多的赢利方式。
1、电视剧在国内的发行权
制片人的销售对象可以是发行公司,也可以是中央台和地方台等电视播出机构。缺乏发行能力的制片人往往很愿意把自己制作的电视剧一次性卖断给某个发行公司或电视节目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不会获得太高的利润,但通常发行公司和发行人总会给他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有时他也可以把电视剧委托给发行公司或发行人,并允许发行公司或发行人提取利润的10—20%作为发行费用。也可以把首播权卖给中央电视台,然后向地方台出卖二轮播出权。那些擅于搞营销的制片人则更愿意自己搞发行,通常他们是通过二级市场(省级卫视网)和三级市场(有线电视网)向各电视台销售电视剧的播出权,这样虽然冒着较大的风险,但也可能获得更高的利润。目前,各地方电视台正在进行集团化改革,有线台与无线台合并,电视节目市场相对萎缩,整个电视制片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2、电视剧在海外的发行权
中国制片人虽然也意识到了海外市场的重要性,但苦于缺乏海外市场的经验,加上制作理念及思想观念与海外有着较大差异,中国电视剧始终没有在海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近年来,大陆影视制作人与境外同行们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频繁,很多香港、台湾甚至欧美国家的导演和演员也被邀请来大陆拍摄影视剧,给大陆制片人带来了新的理念,也开阔了眼界,越来越多的大陆制片人开始把眼光盯住了海外市场。但由于大多数中国制片人对海外市场缺乏了解,更没有海外市场运作的经验,所以只能把海外市场的发行权转让给别人。按照流行的做法,大陆制片人与境外合作拍摄电视剧时,一般各投一半资金,国内发行权归己方,海外发行权归外方。倘若是国内投资拍摄的电视剧,有些制片人会把海外发行权委托给香港等地的发行人,并允许其抽取利润的15%作为发行费。
前面提到,电视剧是这样的特殊商品,它的发行量越大收益也越高,而成本却几乎没有增加,所以制片人要想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就得尽可能地开拓市场,市场越大,利润越丰厚。倘若一部电视剧在国内发行能够收回成本,那么在海外的发行所赚的钱就是基本不发生成本的纯利润,从理论上说,海外市场远远大于大陆市场,即便能在香港、台湾以及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占领部分市场,前景也是十分可观的。在国内电视剧市场相对萎缩的状态之下,打入海外市场是中国电视制片业的必然选择。事实上那些真正有头脑的制片人已经在做这样的努力。
3、音像制品及网络制品的制作发行权
电视剧除了在电视台播放以外,还可以做成VCD或DVD光盘在市场上发行,大陆制片人因为都不具有音像发行权,所以只能把VCD和DVD光盘的制作发行权卖给音像出版社,每集的价格一般在1-8万之间,这样一部20集的电视连续剧就可以卖到20—160万之间。
4、赞助款及其他形式的赞助
赞助分两种:一种是资金赞助,另一种是物质赞助。这些赞助可能来自企业,也可能来自地方政府。严格地说,这种赞助都不是无偿的。拍摄电视剧之所以能拉来赞助,是因为能给赞助者带来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电视剧是娱乐性产品,同时也是信息产品,它在给观众带来娱乐的同时也会给他们提供信息。无论政府也好,企业也罢,都需要在社会上塑造自身的形象,都需要通过向社会提供信息来扩大自身或产品的社会知名度,通过电视剧实现多媒体曝光对它们来说是一条比较理想的方式和渠道。制片人在向企业拉赞助时,必须明白对方的需要的是什么,而自己又能为对方提供什么。通常制片人会根据赞助方提供资金的数额大小决定给予什么样的产品,譬如赞助1万元可以在片尾打上1秒钟字幕,赞助20万元则可以作为协助拍摄单位等,有些赞助商可能要求在剧情中经常出现自己生产的产品,在不影响艺术质量的前提下,这样的要求也是可以考虑的。
对于有些题材的电视剧来说,有时候物质的赞助会比资金赞助更为重要,譬如像《导弹旅长》、《铁甲英豪》这类军事题材的电视剧,如果没有军方在人
力和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完全是不可能拍摄的。
5、相关产品的开发权
在美国,以影视为主体的娱乐业之所以能成为支柱性产业,并不只在于这个行业本身所能创造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它作为龙头企业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内的制片人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他们看来,把电视剧制作出来然后卖出去就行了。一部成功的电视剧其实可以衍生出更多的产品,譬如迪斯尼公司制作的《米老鼠与唐老鸭》取得成功以后,不仅生产了许许多多与影片内容有关的玩具,而且还衍生了世界著名的迪斯尼主题公园。电视剧《大宅门》成功之后,也有商家趁机开发了“大宅门酒”,而拥有此项开发权利的制片方反而没有这样的意识。倘若制片人没有精力从事相关产品的开发工作,完全可以把此项开发权转让给别的商家,兴许还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
(二)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
近期收益是指电视剧制作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效益,如赞助费、销售电视剧播出权以及光盘制作发行权所获得的收益等等,这些收益是能够以现金回收的方式来体现的,也是电视剧生产和经营最直接产生的效益。一般说来,这些收益可以电视剧完成后一、二年以内获得。
长远效益则往往是电视剧间接产生的效益,不是短期内能够收回来的,却可能带来更大的效益,一部成功的影视剧就是一个社会的品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从中可以挖掘出许多的财富来,譬如迪斯尼公园可以说是《米老鼠与唐老鸭》的衍生产品,是在这部作品制作完很多年以后才出现的,可是它所创造的商业利润恐怕早已超过了影片本身。中央电视台为拍《三国演义》而花巨资建造的无锡影视城现在也作为旅游景点仍在创造商业效益。
从国内情况看,电视剧最可能影响到的是旅游业,当年电影《少林寺》的成功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和武术产业的发展,电视剧《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成功也使无锡影视城成为了著名的旅游景点。正因为这样,有些地方政府不惜花巨资请人到地方拍摄影视剧,目的也无非是为了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
电视剧对玩具制造业也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一部受儿童喜欢的电视剧播出之后往往在市场上出现与剧中情节有关的玩具,如铁臂阿童木、变形金刚等等。
国内制片人往往比较看重近期的效益,却很少想到电视剧所能创造的长远效益。中央电视台当年花巨资建造影视城的时候肯定不只是为了拍摄一部《三国演义》,而是考虑到了它可能产生的长远效益。所以制片人应该要有长远目光,既要看到电视剧所创作的有形资产,更要看到它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既要看到它的近期效益,也要看到它的长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