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