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部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