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一般指对各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部门再视公示情况决定是否许可或做相应调整,特别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规划和项目尤为重要。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对公示听证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了法律责任,批前公示为规划许可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