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业用地,什么是建设用地?什么是设施用地?我们有必要弄清楚这些概念。详情如下
(一)灌溉水田是指有水源保障和灌溉设施的耕地,一般年份可以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包括灌溉水旱轮作地。
②望天,指没有灌溉设施,主要依靠自然降雨,耕地为水生作物,包括没有灌溉设施的水田和旱田轮作。
(三)灌溉土地是指除水田和菜地外,一般年份可以正常灌溉的有水源保障和灌溉设施的耕地。
(4)旱地是指没有灌溉设施,依靠自然降水种植旱地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依靠分洪、整经灌溉的耕地。
(5)菜地,是指常年种植蔬菜的主要耕地,包括温室用地。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建造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1 .工业作物栽培中的玻璃或纤维板多跨钢架结构温室用地等。2.畜禽舍(含养殖区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理、规模化养殖绿色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3、养殖池塘、工业养殖池塘和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4、育苗场所、简易生产护理室(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干燥场、谷物干燥设施、谷物和农业物料临时存放处、大型农业机具临时存放处等。包括蔬菜种植、烟草种植和护理管理室用地(单层,面积小于15平方米),用于茶园、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临时烤烟、烤茶、果蔬预冷、葡萄干燥等临时农产品干燥、临时储存、分拣包装等初级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面积400平方米不予检查)。
3.设施农业用地
设施农用地应当作为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为农业生产服务,其性质为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对于工业作物种植,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原则上大型畜禽养殖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项目规模的7%以内(其中大型畜禽养殖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0%以内),但最高不得超过15亩;水产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根据大规模粮食生产的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规模。南方种植面积500亩,北方种植面积不足1000亩,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以适当扩大,但不得超过10亩。
设施农业用地不包括下列土地:
经营食品储存、加工和农业机械储存、维修场所;
农业休闲、观光和度假场所、各种庄园、酒厂和农舍;
各类农业园区涉及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业农产品加工、展览等用地的建设。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主要是高产优质耕地。一般来说,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粮食田”和“救生田”。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休闲农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也就是说,符合政策和规划的,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业用地也是可能的);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池塘、植树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