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不卖”---顾名思义,即买、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行为,诸如:“无货”,“调货”等均不视为正当理由。
在买家拍下商品后,就产生了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卖家有义务遵守并按照此合同履行交易,如果卖家提出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关闭交易,就等于违约,违反了淘宝“诚信”交易规则,故淘宝会对此行为进行制约和处罚;反之,作为买家出现不买行为,淘宝一样会进行处理。对卖家而言,这样的“爽约”行为,会挫伤买家购物的欲望,卖家的交易额也难免受到影响。
在此类投诉中,我们对一些典型的被投诉成立的“不卖”表现做一些例举:
如“缺货”:在买家精挑细选拍下卖家的商品后,却被告知买的商品“断货”、“调不到货”、“无现货,要么等……”、“商品只剩下残次品了”等,导致交易失败;
“变相抬价”:写着包邮的商品,卖家却表示“此商品邮费需另付”;“进货价变了,要加价”,“这个价格是宣传价,成交价需再付……”等,导致买家买不到所需商品;
另外,也会出现卖家仅凭个人感觉,直接关闭交易或拒绝与买家交易等较极端的行为,导致被投诉“成交不卖”。
“成交不卖”事实一旦成立,淘宝会给予以下处罚措施:限制发布商品2天;扣除1分。在违规记分扣满12分,淘宝将对帐户做冻结处理(不限制网站登录),需要进行淘宝考试。考试通过后,账户冻结状态才能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