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要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分别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为乙方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按招生计划数120%比例寄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相关大学。之后,大学再将由本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2、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优惠政策。
第一、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补助一般为在校期间每月600元。即每年发十个月。
第二、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
第三、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
第四、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3、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工作限制。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地区学校任教服务2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一、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毕业前不得考脱产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
第三、填报志愿时请注意。如果你在提前批志愿中填报了招收免费师范生的这六所院校,并且分数达到录取线,你的高考档案就不会被投档到其他批次的学校中去。因此,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除了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你没有机会选择其他的院校。被退档后不会影响本一批,本二批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