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公布的考试说明从科目与分值、内容与要求等方面对五大艺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进行了规定(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编导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表演类专业),具体要求如何?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艺术素养、审美与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及艺术表现能力。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素描、色彩和速写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写150分,色彩150分。
四、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素描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透视比例准确
(2)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
(3)塑造充分,体积感强
(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考试工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速写
1.考试内容:人物、场景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组合合理
(2)结构、比例准确
(3)形体、动态协调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考试工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三)色彩
1.考试内容:静物、风景
2.考试要求: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
(2)色调明确,注重色彩关系的对比与统一
(3)强调色彩塑造能力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考试工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材料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编导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基本艺术常识、影视作品分析及故事创作的能力。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统考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
艺术常识100分、故事创作100分、影视剧评论写作100分,三门总分满分300分。
四、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艺术常识
1.美术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创作时代及背景、类型、作者、内容、主题、流派(画派、思潮、主义、团体等)以及所产生的影响。
(1)秦兵马俑(秦、泥塑、彩绘、佚名)
(2)《洛神赋图》(东晋、绢本设色、顾恺之)
(3)《兰亭集序》(东晋、书法、王羲之)
(4)《清明上河图》(北宋、绢本设色、张择端)
(5)《开国大典》(1953年、油画、董希文)
(6)《最后的晚餐》(壁画、文艺复兴全盛期约1495-1498年、达芬奇、古典主义)
(7)《日出·印象》(油画、1872年、莫奈、印象主义)
(8)《思想者》(雕塑、1880-1900年间、罗丹)
(9)《记忆的永恒》(油画、1931年、达利、超现实主义)
(10)《玛丽莲·梦露》(双联画、1967年、安迪·沃霍尔、波普艺术)
2.音乐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创作时代及背景、曲作者、种类、作品所传达的意境以及产生的影响。
(1)《十面埋伏》(琵琶曲,王君锡传谱)
(2)《梁祝》(小提琴协奏曲,陈钢、何占豪)
(3)《黄河大合唱》(钢琴协奏曲,冼星海)
(4)《二泉映月》(二胡曲,华彦钧)
(5)《茉莉花》(江南民歌,何仿加工创作)
(6)《命运交响曲》(交响乐,贝多芬)
(7)《月光》(钢琴曲,德彪西)
(8)《乡村骑士》(歌剧,马斯卡尼)
(9)《自新大陆》(交响曲,德沃·夏克)
(10)《天鹅湖》(芭蕾舞曲,柴科夫斯基)
3.戏剧文学部分
通过阅读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时代背景、作品的国别、作者、内容、主题及人物关系。
戏剧篇目:
(1)《玩偶之家》(挪威,易卜生)
(2)《哈姆雷特》(英国,莎士比亚)
(3)《等待戈多》(爱尔兰,塞缪尔·贝克特)
(4)《牡丹亭》(中国,汤显祖)
(5)《雷雨》(中国,曹禺)
(6)《茶馆》(中国,老舍)
文学篇目:
(1)《变形记》(奥地利,卡夫卡)
(2)《老人与海》(美国,海明威)
(3)《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4)《理智与情感》(英国,简·奥斯汀)
(5)《红楼梦》(中国,曹雪芹)
(6)《阿Q正传》(中国,鲁迅)
(7)《家》(中国,巴金)
(8)《围城》(中国,钱钟书)
(9)《金锁记》(中国,张爱玲)
(10)《长恨歌》(中国,王安忆)
4.电影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作品的国别、导演、剧情、人物关系、视听语言及画面造型等。
中国部分:
(1)《一江春水向东流》(蔡楚生)
(2)《小城之春》(费穆)
(3)《霸王别姬》(陈凯歌)
(4)《芙蓉镇》(谢晋)
(5)《城南旧事》(吴贻弓)
(6)《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
(7)《花样年华》(王家卫)
(8)《一一》(杨德昌)
(9)《刺客聂隐娘》(侯孝贤)
(10)《卧虎藏龙》(李安)
(11)《英雄》(张艺谋)
(12)《江湖儿女》(贾樟柯)
(13)《流浪地球》(郭帆)
(14)《地久天长》(王小帅)
(15)《哪吒之魔童降世》(饺子,原名:杨宇)
外国部分:
(1)《摩登时代》(英国,查理·卓别林)
(2)《精神病患者》(英国,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
(3)《天堂影院》(意大利,朱赛佩·托纳托雷)
(4)《偷自行车的人》(意大利,维托里奥·德·西卡)
(5)《西伯利亚的理发师》(俄罗斯,尼基塔·米哈尔科夫)
(6)《辛德勒的名单》(美国,斯蒂芬·斯皮尔伯格)
(7)《阿甘正传》(美国,罗伯特·泽米基斯)
(8)《四百下》(法国,弗朗索瓦·特吕弗)
(9)《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弗兰克·达拉邦特)
(10)《罗拉快跑》(德国,汤姆·提克威)
(11)《放牛班的春天》(法国,克里斯托夫·巴拉蒂)
(12)《小鞋子》(伊朗,马基德·马基迪)
(13)《绿皮书》(美国,彼得·法拉利)
(14)《小偷家族》(日本,是枝裕和)
(15)《何以为家》(黎巴嫩、法国、美国,娜丁·拉巴基)
5.电视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时代背景、类别、形式、表现特色、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情节及人物形象等。
电视文艺:
(1)《大江大河》(电视剧,孔笙、黄伟导演)
(2)《白鹿原》(电视剧,刘进导演)
(3)《都挺好》(电视剧,简川訸导演)
(4)《小欢喜》(电视剧,汪俊导演)
(5)《唐顿庄园》(电视剧,[英]布莱恩·派西维尔、詹姆斯·斯特朗导演)
(6)《等着我》(电视栏目,中央电视台)
(7)《上新了·故宫》(电视栏目,北京卫视)
(8)《中国达人秀》(电视栏目,东方卫视)
(9)《最强大脑》(电视栏目,江苏卫视)
(10)《声入人心》(电视栏目,湖南卫视)
纪录片:
(1)《北方的纳努克》(罗伯特·弗拉哈迪导演)
(2)《持摄影机的人》(吉加·维尔托夫导演)
(3)《德兴坊》(江宁导演)
(4)《激荡中国》(陆熠欣导演)
(5)《幼儿园》(张以庆导演)
(6)《美丽中国》(菲尔·查普曼导演)
(7)《二十二》(郭柯导演)
(8)《人间世》(周全导演)
(9)《假如国宝会说话》(徐欢导演)
(10)《四个春天》(陆庆屹导演)
6.考试方式
通过填空、选择、匹配、判断、简答、论述题等方式,考查学生的文艺常识。
本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故事创作
1.创作内容
(1)事件:故事应由一个或多个具体事件构成。
(2)人物:构成事件发展的主要角色与次要角色。
注意以下方面:
a.外貌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描述。
b.人物之间的关系。
c.性格的发展。
(3)场面:构成事件发展的环境。
注意以下方面:
a.适当介绍时间、地点。
b.环境的特征。
c.人物与环境的关系。
(4)主题:通过事件表达的中心思想。
注意以下方面:
a.主题健康。
b.不要将主题直白地讲出来,而要通过故事传达出来。
2.创作要求
(1)立意明确清晰;
(2)情节合理独创;
(3)角色鲜明生动;
(4)结构合理巧妙;
(5)语言自然流畅。
3.考试形式
(1)根据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编写相关的故事。故事内容必须用到图片等资料所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人物形象以及物件。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1500字以上。
(三)影视剧评论写作
1.影评内容
(1)对主题的揭示
要求考生通过对作品的读解,准确把握影片内容和主题。
(2)对情节结构的把握
能用简洁的语言介绍银幕故事;能把握情节的发展,对情节的设置与人物塑造和主题呈现之间的关系有准确认识。
(3)对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的分析
分析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及人物关系,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对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发展有所分析。
(4)对画面和声音的初步读解
要求抓住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和声音进行分析。
以上为影评写作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一一列出并不意味着考试必须面面俱到,影评写作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倡在相对完整(思想与艺术)的分析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2.影评要求
影视剧评论要求紧扣影片进行分析评论。鼓励视角新颖、观点独特、言之有理、个性鲜明的文章。
3.考试形式
考场内当场观看影视剧短片两遍(观摩时间为30分钟);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观摩时间不计在内);评论文章字数为1500字以上。
表演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表演素养、艺术感受、表达能力及艺术创作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潜能。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四、各科目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分为A、B、C、D、E、F等级,每个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基本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够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音乐基础差。不能完成乐曲演唱。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语言较为流畅生动、吐字归韵准确、节奏鲜明、音色音量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归韵较准确、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韵不够准确,语言问题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纠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归韵不准确,语言感觉较差;音色音量较差,调整困难者。
F(1分—39分)
吐字归韵差,缺乏语言感觉,音色音量差,唇舌齿元音发音有缺陷者,或难以调整者。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身体柔韧度、协调性优秀且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并且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
(四)表演:按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然、真实,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潜质。
B(160分—179分)
审题准确、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C(140分—159分)
审题基本准确,能够基本完成表演任务,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够鲜明。
D(120分—139分)
审题尚准确,尚能完成表演任务,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鲜明。
E(80分—119分)
审题不准确,表演较为紧张,不能完成表演任务。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混乱。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语音面貌、构思创意、阅读理解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以及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
文稿朗读100分,图片述评200分,才艺展示100分,三门总分400分。
四、各科目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分为A、B、C、D、E、F等级,每个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文稿朗读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基础语音面貌。
考查形式:指定稿件当场考查。
考查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专用教材》中的朗读作品。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整体形象气质、基本语音面貌、嗓音条件、表达技巧、对稿件的理解程度、情感表现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
A(90分—100分)
嗓音条件好,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基本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尚可,无明显语音缺陷,表达基本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情感表达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一般,有明显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和能力较弱。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较差、语音缺陷较多、基本没有技巧和情感可言。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发音有缺陷,难以调整。
(二)图片述评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构思创意、阅读理解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考查形式:指定图片当场考查。
考查内容:根据指定的图片及图片背景介绍,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即兴陈述、阅读理解、创作构思、语言演绎、归纳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判。
A(180分—200分)
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逻辑感强,表达颇有新意,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
B(160分—179分)
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结构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
C(140分—159分)
语言基本流畅,陈述基本清楚,构思较好,结构较好,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强。
D(120分—139分)
语言不够流畅,陈述勉强清楚,构思一般,结构欠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弱。
E(80分—119分)
语言不够流畅,陈述不够清楚,构思陈旧,结构不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弱。
F(1分—79分)
语言逻辑混乱,陈述不清楚,思维混乱,语意不详,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差。
(三)才艺展示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
考查形式:内容自备(考场仅提供钢琴)。
考查内容:考生展示自己准备的才艺。(具有表演性质的其他艺术形式,朗读类除外)。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考官从考生对所展示艺术门类的掌握程度、创作力、展示力、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判。
A(90分—100分)
具备该艺术门类较高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具备该艺术门类的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积极。
C(70分—79分)
具备一定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
D(60分—69分)
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能够展现一定的片段或元素。
E(40分—59分)
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自我展现能力差。
F(1分—39分)
不具备该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
音乐学类专业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2020年上海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类。
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科目: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4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
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
四、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乐器选择
①钢琴演奏
②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等)
③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中国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
④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等)
⑤中国乐器演奏(笛、笙、唢呐、管子、三弦、扬琴、柳琴、中阮、琵琶、筝、古琴、二胡、板胡等)
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
(2)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3)考试要求:
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现代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③打击乐演奏—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另须自选马林巴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国打击乐:另须自选大鼓、排鼓、板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流行打击乐:另须爵士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④管弦乐器演奏—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⑤中国乐器演奏—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4)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3.乐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内容与要求:
①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
③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
④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
⑤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
(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内容与要求:
①练耳笔试
a.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
b.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
c.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
d.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
②视唱口试
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
(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