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以下不交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