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1、增开天津等11个城市为通商口岸。
2、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
3、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4、清政府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白银等。 二、北京条约主要内容: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侵略的条款。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让九龙 司地方一区(即南九龙半岛,其面积为11.1平方公里)给英国。
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昕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