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规定对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进行申报认定,其前提是在我省已设立副高职称的系列中开展,而小学教师系列目前在我省只是开展了试点工作,尚未全面推开。目前,开展申报认定工作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我厅在试点结束后曾多次与国家人社部沟通,并于今年5月会同省教育厅专题向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报告我省情况,希望能尽快对中小学教师职称问题作出明确答复。9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已全面做好推行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拟于9月下旬,再一次专题向人社部汇报,尽快解决我省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