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2018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各单位各职位类别划分需招录部委具体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