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股本”会计科目中。
公司发行股票时,在收到现金等价物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账户,一般股票发行都是溢价发行,企业应将收到价款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股票面值乘以发行数量)
资本公积 (发行总额减去面值部分的溢出额,发行费用也扣减在此处)
扩展资料:
股本的换算方法
1、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全流通股份来说总股本=流通股本。比如外国有些股份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或管理层持股在一定的期限内可能是限制流通的。
2、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总股本中,一般有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B股)等。2008年前,考虑到二级市场扩容不能过快等因素,国家股、法人股一般不得上市,内部职工股也只有在社会公众股上市半年后才能上市流通。
3、流通股是指已上市流通的股数,它主要是指社会公众股,已上市的内部职工股。总股本-非流通股本=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即是上述所指的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未上市的)、外资股(B股)等。
4、公司境外上市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作为股本入账,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