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职工公告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我区办学及管理水平,2013年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名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职工,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免笔试在职教师12人 初中4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化学1人。 小学8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 (二)在职教师32人 初中17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物理2人、化学2人、心理健康2人、体育1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 小学15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心理健康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三)高校毕业生74人 初中19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政治1人、历史3人、生物2人、物理2人、计算机2人。 小学55人:语文14人、数学11人、英语9人、体育6人、音乐7人、美术4人、计算机2人、心理健康2人。 (四)幼儿园教职工21人 毕业生14人,在职教师6人,计算机教师1人。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一)在职免笔试教师报名条件 1、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二级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二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教师第一学历均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毕业生学历。 2、中学教师年龄42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教师年龄37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 3、下列条件须符合其中之一: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被授予特级教师、省中招命题组成员、省市级名师、国家级骨干教师称号者。 省教育教学专家、省级学科技术带头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近5年内取得下列荣誉其中之一的: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郑州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地市级以上名师。 (二)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二级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二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教师第一学历均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毕业生学历。 2、中学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 3、心理健康教师须同时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三)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1、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年龄2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 3、心理健康教师须同时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四)幼儿园教职工报名条件 1、毕业生报名条件: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职教师报名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幼儿师范院校及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 3、计算机教师报名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 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00—1200—16 教育基础知识,教师综合技能。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公布。 4、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聘用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后岗位有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补录体检人员)。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及与岗位的匹配性。 6、公示、聘用 完成体检、考察工作,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区教文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由郑州经开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只在郑州经开区网站http://www.zzjkq.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未按照郑州经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职工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职教师聘用后,在办理调动手续之前,按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否则不予聘用。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笔试成绩加5分:(1)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参加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3)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4)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5)参加我市“进社区、服务农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经开区“进社区、服务农村”的大学生凭合格证书可直接报名)。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6、郑州经开区不组织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7、考生报名费:42元/人。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咨询电话: 0371—66781257 6672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