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重点关注与推动的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同时也是有效防范与应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的市场化制度保障措施,目前已随着全国各行政区域的政策试点,逐渐在各安全生产保障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即将启动的中央政策背景下,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市场应用与功能机制,对于国内各高危生产行业领域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这里主要通过整理国内各地安责险的试点模式经验特点,从市场业务推进、事故预防管理、保险责任保障与保险科技应用四个方面,为安责险制度发展的进一步完善应用提供借鉴参考。
2、保险科技应用与保险责任保障
保险科技应用
除了重视安责险的保险保障力度,各地保险公司还积极探索安责险的保险科技应用与平台建设。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平台
人保财险嘉兴分公司2019年开发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应用,主要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的融合,即线上为安全生产风险企业匹配相应安全生产服务专家,线下进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与解决。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
山西吕梁与成都则重点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如成都安责险信息平台,能够提供在线投保、在线批改、索赔查询、业务等信息化服务,对于万元以下的安责险案件还可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索赔,帮助优化安责险的保险服务质量。而山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则主要发挥系统平台风控服务功能,通过运用大数据等保险科技,建立风险管理预测模型,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在线测评,动态即时防范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保险责任保障
相较于传统险种,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并且实行无过错原则。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事故救援费用、疏散费用、调查勘验费用、法律费用等,且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
此外,目前多个地方将安责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到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人员伤亡,进一步提高安责险的保险保障效果,如成都即宣布自2020年2月10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市安责险对保险期限内的统保示范项目所有参保企业,将保险责任免费扩展到了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人员伤亡。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雇员初次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并导致身故的,将给与每人10万元的赔偿金;导致残疾的,将给予每人10万元*残疾比例的赔偿金,累计赔偿限额600万元,约占2019年全部保费的89%。
从国家即将展开的三年安全专项整治与相关法律修订来看,国内安全生产形式十分严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国家大力推动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应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险制度,扩展市场应用,发挥更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