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000元上调至5000元,这只是这次个人所得税调整的一小部分。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要按照居民的个人综合所得计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去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规定的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税所得额。
个人综合所得包含了原先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由于是按照整年度计算,为了保持现行征缴政策的稳定,国家规定采取的是预扣除的方式。
当月的本年工资累计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国家规定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去累计扣减费用(月份乘以5000元),减去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专项扣除累积额度,减去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减去累积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第一个月,应发工资2万元,各项累计扣除减除之后可能应税额度是8000元。8000元是属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率是3%。如此计算出来,前四个月累计应税额度是32000元,的预扣率仍然是3%。
如果4月之后处于失业状态,没有收入,那么就可以等到第二年3月份汇总清缴。
如果一直没有失业,第12个月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累计工资总额24万元,12个月的累计减除费用总额是60000元(5000×12),累积个人社保公积金承担费用,累积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等等。
如果额外再发放,年终奖5万元,可以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算,在相应纳税额度上加上5万元。
但是由于相应的工资要较高,如果按照综合所得计算,需要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比例交税。
国家恰好有相应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率优惠政策。12月底,国家宣布这一优惠政策将延迟到2021年底。
优惠的额度实际上是,如果均摊到月不足3000元的,按照3%征收所得税,如果在3000元到12000元之间的,按照10%税率进行征收,同时要扣去速算扣除数。
5万元,需要交纳一千零八百元(3%税率部分)加上1400元(10%税率),省了7000多元。
所以,了解好相关政策,才能省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