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