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2、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3、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4、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