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pm2.5(粒径小于等于10μm),24小时日均浓度,一级:35μg/m3;二级75 μg/m3;全年平均浓度:一级:15μg/m3;二级35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修订的标准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