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一般适用于技术复杂,采购人不能明确具体需求,或采购人对采购时间比较紧急的项目采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可以从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中,了解到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注意事项:
1、竞争性谈判是招标采购的主要后备采购方式,一旦招标未能成立,采购机构可能随即就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始采购;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报价是不公开的;
3、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调整,供应商必须按照调整后的内容重新报价;
4、谈判是分别进行的,但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次数是相等的;
5、最后一次报价最为关键,直接决定了供应商能否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