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报省建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