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第一阶段是1979年至1982年,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此理论源起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次大会确定了调整、改革、开放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揭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第二阶段: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第二阶段是1983年至1986年,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对“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的发展,改革实践从农村转向城市。
第三阶段: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第三阶段是1987年至1992年。1987年,中央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理论,这是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一理论完全突破了改革初期计划与市场各分一块的老框架。
第四阶段:确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阶段是1992年至2003年,中央提出确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重大突破,开创了经济体制改革新实践。
第五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五阶段是2003年至2012年。2002年 10月,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框架”发育程度较低,仍不健全。2003年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改革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
第六阶段: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六阶段是2012年至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与理论演进,改革开放持续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将激发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国民经济优质高效持续发展,将经济大国建成经济强国,自立于世界民族经济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