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