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用申请报销流程的通知 为适应公司2009年考核方案,对所有的销售费用支出实施计划管理和及时考核,特对公司涉及销售费用的计划申请及费用报销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 销售活动中的各种费用必须做好计划,提前申请,及时报销。
2. 请款报销使用公司规定的表格提交给各部门的销售管理人员。
3. 销售管理人员在接到业务人员的申请(或报销单)后,按照规定对表中的相关销售数据进行核准签认后,第一时间交该业务人员的上司核准,并追踪该上司采用方便的方式在当日内完成审批(可以电子邮件,手机信息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营销中心总监出差在外时,交由总经理秘书电话确认后加盖其私章作为核准依据。
4. 经上司批准后的申请及报销(允许销管人员电话联系各上司同意代签有效)销售人员即刻将该事项借款单,费用申请单送财务审核该业务人员是否符合借款条件或各种款项费用报销规定。
5. 符合借款条件和报销规定的申请由财务转交总经理签字后批准(总经理出差在外时,由总经理秘书电话提交批准后加盖私章为依据。不符合借款条件的款项不予批准。
6. 总经理批准后的申请单或报销单据交相关销管登记后转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7. 所有的出差申请经直属上司批准后,申请单交行政人事做考勤备案(人事行政在出差借款单上注明“出差申请已批准”并签名做为财务人员核准出差借款依据)。
8. 所有出差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同时提交直属上司评价,出差报告交各相关部门作为核准依据。对在配偶及父母所在地出差者,须在出差报告中特别注明,财务人员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
9. 凡用总经理印章代签的申请款项及报销手续在总经理返回后需重新签字核准。 本规定在2009年3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