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有以及过去曾经叫太平的地名(县级以上)有:1.太平区(隶属辽宁省阜新市),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个市辖区也称太平区,2004年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道外区,3.山西省曾经有个太平县,后改名为襄汾县,4.安徽省太平县,1983年撤县设立黄山市(县级),1987年撤市设区(隶属新设立的地级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