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制度,有一个很动听的目的,就是“给官员钱防止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钱而贪污受贿”。
这个思路,其实在后世得到了很大的学习,因为“担心善良的公职人员无法获得起码的收入”,而不断给他们提薪。
这种制度,应该说也是一种左右两难的选择。
(大清国某知县出行的架势,这派头,哪个不需要花钱?)
首先,大清国初期,支付给官员的俸禄,确实有点低。知县这个级别,年俸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俸米,一并折成银子,年俸禄总计是白银60两。
60两纹银能干嘛呢?康熙年间,一两银子可买两石米,所以县太爷这一年的薪水,也就够买120石米,清朝的一石约为现在的140斤,所以折算一下,也就16800斤米。
换算成米大家可能没概念,咱再换算一下,现在十斤装的东北大米,一袋大概24块钱。所以16800斤米换成现在的人民币,在四万块钱左右。
一县之长官只有四万年薪,确实有点低。所以有了养廉银。
依旧是七品芝麻官,一年能拿多少养廉银?1200两!
也就是说,养廉银是工资的20倍。清朝县官的基本工资如果只有4万,那么他的养廉银就是80万。
而到总督这个级别,他的工资是180两,也就是知县45两的4倍。但他的养廉银是多少呢?1.6万两,换成当下人民币,那就是年薪(工资)十六万,养廉银(奖金)则达千万数字。
一个县官,年收入84万,不够花?
一个总督,年收入1000万,不够花?
然不够花确实是事实,为什么?因为这个位子要做下去,你不得花钱?如果想升上去,是不是更得花钱?娶几个如花似玉的姨太太,是不是也得花钱?
所以说,做官难难做官嘛!
于是,这便有了比较。本来年薪只有45两的知县,一看总督大人也不过180两,有啥好计较的呢?
可是后来知县发现,自己的年薪加奖金是84万,可如果能爬到总督,这个数字就是1000万。那还不得使命往上爬啊!而要能爬得快,又没有比使钱更好的招了。
而且,既然做官这么来钱快,为什么要把机会让给那些平头老百姓的儿子来做,甲大人给了乙大人的儿子做官的机会,乙大人给了丙大人公子,那么是不是丙大人就该给甲大人公子做官的机会呢?而这样一操作,是不是大家都很干净——当然这是简单模式,实际模式会更复杂。根本的一条就是,官官相护,形成水泼不进的牢固体系。
大清吏治,由是大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