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容器工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二、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三、宜采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因材料、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四、餐用具消毒设备应连接电源,正常运转。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污染。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液应现用现配,并定时测量消毒液的消毒浓度。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六、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应更换手套。手套应用颜色区分。沥干、烘干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使用专用抹布,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的规定。
八、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定期清洁;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九、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十、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