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在
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
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1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o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