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林明从上海赶到新乡,在河南科技学院附近的两元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同时买了一束玫瑰花,“如果她真要背叛我,我就杀了她,都不活了”。
第二天晚7时30分,在校园里转了大半圈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林明把在手中握了很久的玫瑰花送到周春梅面前。周春梅接过花顺手便扔在了地上,非常坚决地对他说:“你走吧,我们已不可能了。”“周春梅以防万一,特意让我们几个女同学在后面跟着。”同室女友荣荣回忆,当时,周春梅帮林明拦了出租车,他就是不上车。 正在大家在后面跟着的时候,周春梅突然惨叫一声,瘫倒在地,而林明身上已溅满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