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2017年4月工伤,2017年8月鉴定工伤9级。现在伤病复发,需要二次手术,煤矿还有两个月就要关闭,这应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之后,第一要做的事情就是: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后,将工伤员工及时送去救治,30天内抓紧申请工伤认定。30天之后,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影响职工的工伤待遇享受。
社保工伤认定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书代表了法律的效力。职工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结论书索要相应的待遇。
工伤结果,一般按照劳动能力丧失情况分为1~10级,另外还有不入级和死亡的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并出具结论。然后职工凭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享受有关级别的待遇。
如果职工没有离职,除了医疗费、伙食费报销之外,只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用的单位要照发。工伤9级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部分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般在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后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两部分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部分待遇,待遇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山东省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9级伤残是7个月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12个月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省市的具体标准实际上查看当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或者条例就可以了。
不过这两部分待遇必须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领取。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发放这两部分待遇的原因主要是防止工伤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职工因为工伤造成的身体损害会额外增加的医疗费支出和就业求职支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际上是对深受痛苦的一种精神抚慰金。
所以,如题目所说的情况,其实只要没有离职,应当没有什么待遇的。
当然旧伤复发后,如果跟工伤有关还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治疗期间也属于停工留薪期。
如果担心煤矿关闭,一般是煤矿营运许可证到期。这跟用人单位倒闭还是两码事。如果用人单位倒闭,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首先支付相应的补助金等待遇。如果是单位破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也应当留足相应的补助金。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劳动者如果觉得用人单位不持久,那么应该抓紧申请主动离职。主动离职后,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医疗费待遇和补助金待遇都是由单位承担。那么我们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不要等到用人单位倒闭之后再去,否则就太麻烦了。
如果用人单位真的破产或者倒闭逃逸了,实际上工伤保险基金还能够保障一部分待遇的。按照国家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暂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或者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基金将先行垫付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这样就能保障劳动者的一部分利益,不过像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就没有了。这项规定还是蛮人性化的,不过大家还是提前维权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