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低保分A类、B类和C类三个类别。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较为长期的保障对象(A类)、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B类)、较为短期的保障对象(C类)。
A类对象主要是指因主要劳动力亡故、重度残疾、常年患病等原因造成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特别困难的家庭。
B类对象主要是指因家庭成员因病、残等原因造成劳动力缺乏、不能外出务工的家庭;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支出负担沉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供养大学生家庭、单亲家庭等。
C类对象主要是指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出现疾病或其他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对各个类别,家庭困难程度不一样,当然保障金额也不相同,A类对象是家庭特别的,保障金额也最高。AC两类低保对象补贴水平为平均水平上下浮动10%—20%。民政部门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低保调查、审核、审批责任,制定入户调查、审核和审批的具体办法,实行责任到人,严禁出现将C类对象定位为A类对象或者将A类对象定位为C类对象的行为。alsjs
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分三类:《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第二十八条 对低保家庭中的下列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一)老年人;(二)未成年人;(三)重度残疾人;(四)重病患者;(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第三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低保家庭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alsjs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四)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 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七)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拓展提供支撑;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其救助水平。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联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衔接机制,鼓励积极就业,加大对有劳动能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就业扶持力度。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失业的城市困难群众,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先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向登记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及时的就业服务和重点帮助;对实现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alsjs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2]171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由于我国各省市的发展水平不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一样。
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地区.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时间
上海 790 790 2016年4月1日
北京 710 710 2016年7月1日
天津 705 540 2016年4月1日
南京 700 700 2016年7月1日
杭州 660 660 2016年12月1日
拉萨 640 2450元/年 2016年
广州 600 560-600 2016年1月1日
武汉 580 320 2016年1月1日
郑州 520 290 2016年7月1日
哈尔滨 510 3000/年 2016年10月1日
合肥 510 510 2016年1月1日
石家庄 500 2700元/年 2013年12月
呼和浩特515-565 3644元/年2016年1月1日
沈阳 505-580 295-355 2016年7月1日
济南 500-550 300 2016年4月1日
西安 480-510 255-265 2016年10月
昆明 475-530 215-295 2016年4月1日
太原 453-505 288-505 2016年1月1日
南昌 450-480 280 2016年1月1日
长沙 450 450 2016年7月1日
海口 450 360 2013年7月1日
贵阳 425-530 200-530 2016年1月1日
成都 400-500 400-500 2016年11月1日
兰州 387-515 2453元/年2016年5月30日
银川 380 2400元/年 2016年
乌鲁木齐 380 195 2016年
西宁 373 2345元/年 2016年1月1日
重庆 365-385 215-225 2016年10月1日
长春350-435 2650-2700/年2016年10月1日
南宁 250 103 2016年1月1日
福州最低工资标准36%-42%不低于2300/年 -als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