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参考:
办公文具用品管理办法
1.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合理化,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2.1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信纸、橡皮擦、夹子、圆珠笔、水性笔、钉书针……等。
2.2 管理消耗品:复印纸、传真纸、签字笔、白板笔、修正液、印台、印油、电池、色带、墨盒……等。
2.3 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钢笔、计算器、尺子、胶带台、日期章、塑料文件盒、文件夹、名片册……等。
3.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
保管用品,如铅笔、圆珠笔、橡皮擦……等。“部门领用”系公
司或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钉书机等。
4.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过去一段时间的耗用平均数)、经验法
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
作状况调整发放基准。
5.管理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复印纸、传真纸)不在此限。
6.管理品列入移交,即人员岗位变动及离职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如
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
购。
7、办公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交办公室汇总报副总经理以上主管审核,由办公室统一填写《请购单》交采购员购买,次月一日发放。但管理品的请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8.每人及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由办公室发放、公司办公用品保管员统一保管,于领用时登记并经副总以上主管批准,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领用。各部门另设专人负责领用及保管部门共用品。
9.个人领用办公用品只限于业务及管理部门,车间作业人员如需使用办公用品,则统一由部门领用。
10.保管员另设《办公用品保管帐簿》,对办公用品库存、领用进行管理,并于每月底将《办公用品领用月报表》交办公室,以便统计消耗情况。
10.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11.办公用品如属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如
办公室无法采购的特殊品,可经副总以上主管同意后授权使用部门自行购买。
12.新进人员如需领用办公用品的,在符合领用条件的情况下,先到办公室领取《个人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再办理领用。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时,应将剩余及列管办公用品一并缴回保管员处。
13.印刷品(如信笺、信封、表格等)除各单位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