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邯郸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市将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到2024年年底前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规定以邯郸市城市建成区,即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及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创建范围。通过实施创建,实现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努力把我市打造成整洁、美丽、健康、文明的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任务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工作方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实施爱卫组织管理强化工程、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工程、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六大工程。涉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管理;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重要疾病防控防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农贸市场整治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切实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工作方案》明确成立邯郸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卫生素养和自觉参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也是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