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编制一份“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方案”文本(附安全验算),这是第一步也是确定该方案是否可行的前提。其次就是拿了这份方案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施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那么程序整理如下:
1、编制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方案;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注: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要进行专家论证;或开挖深度虽然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 (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