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刑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海关法等
野生动物:是指生存于自然状态下,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有濒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非人工饲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软体类及其他动物。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
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
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此外还具有种群及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