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是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该意见于2016年05月13日正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