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标准
粪污治理要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生态至上,以人为本,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饲养规模、场区所在地周边种植业结构的自然条件等具体环境因素,建设相关设施,通过产前、产中、产后控制,使畜禽粪污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一、粪便贮存处理设施
粪便贮存处理设施主要有储粪池和沼气池。
储粪池一般应选在生产区的下风向,靠近污道,便于粪便的清运。一般为地上式、半地上式,也有采用全地下式。地上式一般高出地面1.5-2米,半地下式一般地面上下各1米,储粪池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设有进、出粪口,要求两个单元以上,可做到轮换使用。由钢筋水泥底(15厘米左右)、四周砖墙(三七墙)和钢筋混凝土(20厘米左右),并进行防水处理,底部留有渗沥液排出口通向污水池,上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防雨上盖。
在干清粪方式下,粪便堆放场所容积为:每10头猪(出栏)约1立方米,每1头肉牛(出栏)或每2头奶牛(存栏)约1立方米,每1000只肉鸡(出栏)或每250只蛋鸡(存栏)约1立方米。
沼气池采用沼气池处理粪便,沼气池容积:每1头猪(存栏)应为0.5-1立方米,每1头牛(存栏)2-3立方米,每100只鸡(存栏)2-4立方米。沼气池具体建设标准和使用应按新能源技术指南操作。
二、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池可分为舍边的一级沉淀池、流通过程的二级沉淀池和最终汇集的三级沉淀池。一级、二级沉淀池要靠近污道,三级沉淀池应选在生产区的下风向的储粪池附近,便于粪便的清运。三级沉淀池为全地下式,深度在2--2.5米,一般为上大下小的梯形,设有进污口和清污口,建成3个以上梯度单元,由水泥底(25厘米左右),并进行防水处理,加盖防雨,做到“防雨、防渗和放溢流”三防要求。为避免沼气产生应注意留有通风口。
三级沉淀池体积应容纳2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产生量,每出栏1头生猪(肉牛和奶牛可以按照相应关系换算,出栏1头肉牛或存栏2头奶牛相当于出栏10头猪)三级沉淀池体积不少于0.3立方米。
3、废弃物处理设施
废弃物是指病死畜禽、孵化繁殖废弃物(蛋壳、死胎、胎衣等)、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养殖场要在粪污处理区建设小型焚烧炉或化尸池,对废弃物和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小型焚烧炉设在专门场所,一般位于粪污处理区附近,主要用于蛋壳、死胎、胎衣、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和要求必需进行焚烧处理的动物尸体(牛、猪等大动物需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的处理,养殖场配备的焚烧炉处理能力应在25-50公斤/小时。
化尸池应建在生产区的下风向,且与生产区有一定的距离,主要用于小型动物尸体的处理。化尸池一般为地下圆井型,深4-5米,口径2米左右,由水泥底、四周砖墙和钢筋混凝土,并进行防水处理,加盖防雨,并注意通风,使用时定期填加消毒药品。
4、雨水、污水分离
养殖场建立严格的自然雨水、生产污水两个独立的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一般采用斜坡式,并保持畅通。雨水沟主要用于收集场内的天然雨水,可采用方形明沟,深度为30厘米,沟底有1%-2%的坡度,上口宽30-60厘米,要防止污水流入,收集后的雨水可直接向农田和坑塘排放,也可流入专门的水窖,以备以后生产使用。尿液和生产生活污水采用暗沟布设,深度到达到冬季冻层以下(约1米以下),可用水泥管和PVC管作为管道,注意防止冬季冻结,如果过长可增设沉淀井(15米左右),可防止堵塞,污水最终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利用。
5、净道、污道分设
净道是指供健康畜禽周转、人员进出、运送饲料的专用通道。污道是指粪便和病死、淘汰出栏畜禽出场的通道。场区内净道与污道应严格分开。
6、功能区改造
建立办公区、生活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及粪污废弃物处理区、各功能区应用围墙、水渠或防疫林严格分离,有明确的标志。生活区、办公区应位于生产区上方向;生产区应位于粪污和废弃物处理区上风向。
7、大型沼气工程建设
采用全混式厌氧发酵生物处理技术,通过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将养殖场废物转化为沼气、沼液、沼渣,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具体建设标准和使用应按新能源技术指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