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职业定义,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所持有的证明。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第二是职业等级,凭借证件划分出级别。
第三是培训期限,表明其从事时间。
四、鉴定方式
消防员证的审批要经培训结业人员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试。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